關于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日期:2013-05-17 11:03:41 來源:宜秀網 點擊:
宜秀發〔2013〕5號
中共宜秀區委 宜秀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實施社會化養老先行先試戰略,進一步完善我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決定》(皖政〔2011〕20號)、《安徽省“十二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宜政發〔201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快推進我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1.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市領先、全省爭先、全國影響”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統籌規劃、社會主體、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完善服務供給多元化、運營機制市場化、服務管理專業化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著力構建產業特色鮮明、發展框架清晰,以公辦養老機構為示范引領、社會興辦為主體、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的養老服務格局,努力成為宜城板塊養老機構的集中地、全市發展養老服務產業的示范區和全省創新養老模式的新典型。
2.主要目標。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積極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創新提升機構養老服務,加快推進和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到2015年,全區養老機構床位數每千名老人達65張以上,其中新增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600張以上;全區建立1個公辦示范性養老機構;80%的城市社區建立社區養老服務站和養老服務信息網絡平臺,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80%的建制村建立具有養老功能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80%的鄉鎮建立有養老服務設施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穩定在90%左右,40%的農村敬老院改造成農村養老服務中心(站)。
二、主要任務
3.著力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建設示范化。“十二五”期間,區本級要新建一所集養護、康復、托管、臨終關懷于一體的示范性、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進一步提升農村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務水平,改革管理體制和運營方式,鼓勵首批6所敬老院轉型升級為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并選取2家條件較好的敬老院探索新的運營方式,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加強經費保障,將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和管理維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區級領導聯系、部門幫扶、企業捐助的敬老院幫扶機制;利用國有資產興辦的農村敬老院,應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4.著力推進社會辦和社區辦養老機構建設規模化。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發展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嚴格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引入市場機制,支持和鼓勵不同所有制性質的單位和個人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建適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學習、娛樂、健身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養老環境和條件,并不斷增加社會養老服務床位總量。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在新建居民小區、舊城改造、社區整合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時,配套建設和統籌考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到2015年,新建或改擴建25個左右的具有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服務功能的社區(村)養老服務站,每個服務站建設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輻射老年人口1000-1500人。
5.著力推進城鄉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和網絡化。
建立全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將社區(村)養老機構、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站等資源整合到全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并與相關的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無縫對接,為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構筑起就近、便捷、專業化的全區居家養老管理服務網絡:一是建立三級服務機構,包括區本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二是整合養老服務資源,綜合利用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文化室、社區活動室、社區學校等,搭建居家養老服務平臺;三是引入社會服務機構,引導和扶持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提供生活照料、就餐配餐、醫療康復、生活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臨終關懷等多樣化服務。
三、政策措施
6.堅持科學規劃和示范帶動。制定全區養老服務事業總體發展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各鄉鎮(街道)、園區發展規劃等相互銜接、相互整合,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發展。堅持示范帶動,每年在全區選擇1-2個條件成熟的點,鼓勵先行先試,通過點上示范帶動面上提升。
7.完善落實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建設的扶持政策。優先保障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對各類投資主體新建、改建、擴建的養老服務項目和養老服務設施,優先予以立項;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采用劃撥方式優先供地,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用于其它用途;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益性的養老機構建設用地,經依法批準,可以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收入按規定免征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免征其自用房產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機構納稅確有困難的,經報批可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建設養老機構的征地管理費,免收和減收興辦養老機構設施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等相關費用。積極落實市政府提出的關于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水、電、燃氣、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政府部門,用于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等優惠政策。
8.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區政府每年安排500萬元資金通過財政扶持、項目資金整合等方式重點支持社區養老機構和社會辦養老機構的建設。將社會化養老項目納入全區統一招商引資,并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給予扶持。積極爭取中央、省、市養老服務建設資金。
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并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落實好市財政給予一次性設備購置補助費2萬元且每年補助日常運行經費5000元的扶持政策。區政府為生活不能自理的70周歲以上困難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購買服務標準每人每月100元(市、區按3:7負擔),按規定由區本級承擔的配套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自2013年起,用房自建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床位數達到50張(含)以上,取得我區《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并投入使用后,入住率平均在60%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個床位2000元一次性補助,并根據實際入住人數,給予每人每月100元運營補貼(以上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3:7負擔)。按規定由區本級承擔的配套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受助民辦養老機構10年內不得轉向經營,如改變用途, 將收回資助資金,屬劃撥性質用地的,需補齊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
9.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選用和培訓工作,建立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準》,加強各類養老機構管理人員、護理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將其納入城鄉就業培訓體系,各類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一律持證上崗。積極開發社區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引導大中專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探索建立義工服務時間儲備制度互動服務機制。
10.規范行業管理。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依據《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和《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準》研究制定老年人服務機構建設、護理服務、設施管理、機構運營等各項服務標準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準入、監管、退出制度。加強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年檢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暫停各項政策扶持;對不執行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社會福利機構登記資格,收回《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停止各項政策扶持,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盜用社會福利機構名義騙取各項扶持政策的,有關部門有權終止政策扶持并追回相應的減免資金和資助經費;對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無照經營的非法機構,堅決依法取締;對設施不達標、安全觀念淡薄、服務質量差的養老服務機構,要及時予以清理和整頓,以規范養老服務行業的正常秩序。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收費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對養老服務機構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
四、組織領導
11.建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區委區政府成立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強力推進社會化養老先行先試戰略的實施,及時研究解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抽調專人集中辦公,負責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社會化養老先行先試的具體工作。
12.完善推進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體制、運行機制、激勵機制和幫扶機制,形成政府主導、民政部門主管、老齡工作機構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13.營造社會環境。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老、愛老、助老思想道德教育,轉變社會養老觀念,倡導新型孝道文化。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中共宜秀區委
宜秀區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7日
發:各鄉鎮(街道)黨委,區委各部委,區直各單位黨組(黨委)
中共安慶市宜秀區委辦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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