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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已于近日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那么,究竟從哪些環節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呢?
股權轉讓所得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轉讓成為越來越多個人的收入來源,為此,通知指出,要完善自然人股東股權(份)轉讓所得征管,主要內容包括:
——積極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作,加強對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所得征管。
——加強個人對外投資取得股權的稅源管理,重點監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進行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引入戰略投資者等行為的涉稅事項,防止稅款流失。
——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做好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股權轉讓所得方面,重點做好平價或低價轉讓股權的核定工作,通過建立電子臺賬,記錄股權轉讓的交易價格和稅費情況,加強財產原值管理,形成較為完整的管理鏈條。
房屋轉讓所得和拍賣所得
近幾年,我國房屋轉讓、拍賣轉讓涉及的個人所得越來越多,這也引起稅務部門的注意。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積極開展與房屋登記部門的合作,實現了房屋轉讓所得“先稅后證”的稅源監管。
針對房屋轉讓所得,這次通知強調,要搞好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加強房屋轉讓所得征管,符合查實征收條件的,堅持實行查實征收;確實不符合查實征收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核定征收。
針對拍賣所得,通知要求“加強與本地區拍賣單位的聯系,掌握拍賣所得稅源信息,督促拍賣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針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通知指出,加強企業分配股息、紅利的扣繳稅款管理,重點關注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資產評估增值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征管,堵塞征管漏洞。
“對企業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應通過核查相關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憑證等方式,督導企業或有關組織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通知同時指出。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股息、紅利所得方面,針對連續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紅利或者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稅務部門將對其個人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所得實施重點跟蹤管理,對投資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支出和借款的,積極開展日常稅源管理、檢查,對其相關所得依法征稅。